放寬的中職自由球員制度,真的對球團不利嗎?

越來越多的輿論對於形同虛設的中職「自由球員制度」有種批判,以球迷的立場出發,自然會希望中職縮短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年限,以及放寬甚至取消所謂「轉隊費」的規定,球迷大多也都認為,四支球團對於上述的建議應該都會抱持反對的想法。然而,我卻有不一樣的想法。 我認為多數的球團應該不會喜歡「放寬自由球員取得資格年限」這個提案,畢竟每位球員都是球團透過珍貴的選秀順位取得,通常還要付一筆簽約金的投資,如果縮短自由球員取得資格年限,代表著這些之前投資的成本需要在更短的時間內回收,也要在更短的時間內拉高明星球員的薪水,試想如果又出了一個19歲就站穩中職一軍的張泰山(那個林承飛,別那麼興奮),如果以美職六年就能取得FA的規定,張泰山24、25歲就能取得FA資格,代表著只要身手依舊,泰山可以有二到三次向四支球隊同時追求更大合約的機會,而以目前犀牛撙節預算、Lamigo向魔球看齊及統一半業餘求穩定的球團心態,不太可能願意做這樣的改變。 至於轉隊費的部分,我倒覺得如果球團夠聰明,應該要進行部分的改革。 「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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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轉隊費不是可以讓球團荷包滿滿嗎?」 有時候,制度的立意跟實際執行的結果,會有很大的落差。轉隊費的確是為了補償自由球員母隊的損失而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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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先不談都成「自由球員」了,怎麼還會有母隊這種怪觀念,如果Lamigo球團想要以魔球的方式來經營球隊,那可以正常運作的自由球員制度反而是個幫助,因為轉隊費訂的那麼高,到最後養成的大物還是沒人要,都在等過一個年折半的轉隊費,請問球隊是要賺什麼?如果折半或甚至更低的轉隊費才可能有市場,那乾脆直接訂比較低的限制,甚至開放讓其他球隊在此下限往上競標,對Lamigo而言才是最有商業利益的機會。 對於義大犀牛來說,高國輝及林益全這兩位超級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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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有機會擺在交易的平臺上待價而沽,如果球團眼光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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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應該先打造適合「兜售」球員的制度,而不是只想著「撙節、撙節、再撙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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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源永遠比節流更重要! 對於中信兄弟來說,降低轉隊費剛好讓球團更有能力成為「邪惡帝國」的本錢,職棒運動就是要有買有賣,市場才會越好越完整。 至於統一,其實堅持要球員從一而終也不是什麼壞事情,反正如果不換制服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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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應該不太會成為自由球員制度的買賣方。 所以,如果有意願從自由球員制度中各取所需的球團,都應該要知道一件事,「制度要玩得起來,才可能有獲利的機會」,過高的聯盟內轉隊費,不只對球員不好,對球團也未必是好事。至於如果是自由球員旅外,我倒覺得目前的轉隊費還在能接受的範圍內,只是我也建議,不妨讓母隊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可以用其他補償條件來作為轉隊費的替代方案,越多的流動,就會有越多的機會! 就看明天(12月14日),領隊會議中會不會有比較聰明的結果出現囉~,